日本战国系列大清崛起

205.第204章 若州武田氏法度式目(第2/3页)

三刀屋城、熊野城、牛尾城、三泽城、马木城、赤穴城(濑户山城)。

而在月山富田城与“尼子十旗”之间,又有着被称为“尼子十砦”的中继点,“尼子十旗”与“尼子十砦”构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御网,让觊觎出云国的敌军不敢轻举妄动,即便攻入出云境内,也无法长驱直入尼子氏大本营月山富田城。

事实证明,这道防御网确实十分坚固,大内军在攻打“尼子十旗”中的第一座城池赤穴城时,便遭遇了城主赤穴光清与援军田中三郎左卫门拼死抵抗。

赤穴光清勇猛异常,主动出城迎战,一举击杀了大内军的前锋熊谷直续(熊谷信直之弟)与其家臣荒川与三,使得大内军的攻势为之一挫。为了避免更大的伤亡,大内义隆决定采取围城战术,这反倒为月山富田城的尼子晴久组织防御争取了宝贵的时间。

出云战事陷入焦灼的同时,奥羽则正在爆发一场史无前例的“大乱斗”。

这次事件的主角伊达氏,乃是藤原氏山荫流之后,原居住下野,后迁居常陆。

文治五年(1189年),源赖朝征伐奥州,藤原朝宗率领四子加入源赖朝军,因藤原朝宗的长子藤原为宗奋力作战,杀死信夫庄司佐藤元治等人,藤原朝宗论功行赏获赐陆奥伊达一郡,故改姓伊达,以郡内的桑折乡为居城,伊达朝宗为伊达氏之始祖。

此后伊达氏历经兴盛和衰弱,最终来到第十四代当主伊达稙宗时期。    继任后的伊达稙宗大力推行联姻外交及入嗣政策,先后与相马显胤、芦名盛氏、田村隆显、悬田俊宗等邻近大名结为姻亲,又以其子伊达义宣为大崎高兼养子、伊达晴胤为葛西晴重养子,使伊达氏逐渐恢复了元气。

但是这一政策也引发了以嫡子伊达晴宗为首的一些家中势力的不满。

先是天文十年(1541年),伊达稙宗决定赐地给女婿相马显胤,这一决定为伊达晴宗及众家臣所不满。

次年,伊达稙宗更是要将其子藤五郎送到越后守护上杉定实处做养子,并派遣一百精骑随行护送。

这件事更是招致反对意见,伊达晴宗忍无可忍,主动站出来试图制止伊达稙宗。可是伊达稙宗仍然一意孤行,决定强行实施他的计划。

无奈之下,伊达晴宗只有使用武力来制止父亲的行动。

天文十一年(1542年)三月,伊达晴宗趁伊达稙宗于郊外狩猎时,带兵强行控制住伊达稙宗,并将其幽禁于西山城,随后便自立为新家督。

可随后不久,伊达稙宗被家臣小梁川宗朝、盛宗父子救出。获救后的伊达稙宗,愤然决定出兵对付自己的儿子。

此时,由于伊达稙宗的联姻外交,陆奥诸大名都无可避免的卷入乱事之中,并且形成了以相马显胤、二阶堂辉行、芦名盛氏、石川晴光等大名,和伊达义宗等宗亲为主的伊达稙宗派,及以大名岩城重隆,和中野宗时等少壮派家臣为主的伊达晴宗派。

两派随即爆发激战,整个奥羽南部自此陷入混乱之中。这场大乱斗也因为发生在天文年间,而被称为“天文之乱”。

综上所述,天文十二年三月,从陆奥到近畿,再从近畿到出云,整个日本都不消停。

而偏居丹后的义重,却出奇地“消停”了大半年时间,他既没有趁着近畿的战乱分一杯羹,也没有因为尼子晴久的被动防御乘机夺取其在伯耆、备中的领地,而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家中内政治理方面。

这其中最为重要的,便是在现有政策施行的基础上,着手制定分国法。

所谓分国法又称战国法、战国家法,是由日本战国大名制定,用于统治麾下领土的法令,其所规定的主要事项有领民支配、家臣统制、寺社支配、所领相论、军役等。

原则上,分国法是用来指称公开颁布的文件,不过有不少以家训形式流传的规范也被视为分国法。因此,分国法概念较为广泛。

分国法由于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,因此只有实现高度一元化的大名的领地内可以施行。相反,统治力薄弱或是丧失权威的大名,则难以推行此法度。

例如,历史上的毛利元就属于无法实施分国法的典型例子。他虽然称霸中国,但由于领内国人势力太强,因此无法推动分国法的施行。

六角义治时期,领内国人势力强盛,他们联合起来自行制定一套被称为《六角氏式目》的法规,强迫六角义治接受。尽管六角家是名义上的主君,但在这些国人面前只能无奈地被动接受。

由此可见,分国法虽然是战国大名强大自身的有效武器,但并非所有大名都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贯彻分国法,因此只能在自己能够掌控的范围内制定相应法规。

分国法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:统治农民的法律和掌握家臣团的法规两大项目。

因为农民所缴纳的年贡是大名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,若要让农民确实缴纳年贡,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。同时,为了要确保领地的运行,自然也会需要一套与统治农民相关的法规。

相对地,与统领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