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东方剑的小说

第55章 修罗的召集令(第1/2页)

《庄子·逍遥游》有云: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;鲲化为鸟,其名为鹏。

鲲者,古记一作鱼子,盖小大之辩矣;鹏者,形记曰作鸟友,引自凤也。

后人皆以鲲鹏称之,久已,其亦忘前名,且不述,暂冠鲲鹏名状。

鲲者,极大,一锅不下,崩矣;鹏者,也极大,一架不下,塌也。

分之,保鲜,可供万人食足岁终。

此古事也。

而今…

鹏同志在烤鲲。

嗯,对的。

啊啊,说是不对其实也差不多了。

我们这一大帮子人(不是摇来的)正待在歌者的店里。

我,老大,雾雨,小铃,还有那个被雾雨说做是成佛了的地藏。

矢田寺成美,应该是这个名字。

她和雾雨都是这样说的,那就对了呗。

就像我自称为易,大家也这样叫我…

除了单字易我又想不出我到底叫什么。

如是而已。

雾雨领着我们找到地藏小姐的经过再简单不过,虽然有个避人视线的结界阻隔,但是雾雨充当了敲门砖的职务,轻松通过。

然后就见到了她。

那家伙本是很见外的样子,然后一眼瞄到了我,急切地握住我的手,全然忘记了什么别别别的教诲:“你绝对是我救助的对象!”

什么跟什么嘛。

孤哪里需要救济?

然后就是雾雨的介绍,那家伙的接待。

又是茶水。

她们也真是,还敢喝,真的不怕坏肚子。

然而砸到我脸上是…

time out,感染数:0

没有一个人被痛苦的bb弹打到肚子就是了。

然后…然后就到饭点了,或者说是我以为的差不多的饭点。

歌者的店铺已经开始营业了,反正我觉得不差什么。

时间是…已经乱了,等明天起来再计数吧。

硬要说的话,应该是酉时初刻左右吧。

近似于这样的时间。

这个时间吃晚饭我觉得还行。

虽然进肚子的不会是米面之类的东西。

毕竟是烧烤店。

除了自卫队的队员们,少有人类会在外面享受夜晚的妖魔之世,所以不必担心睡前肚子会饿。

这话是替铃说的,我出不出去都随便。

大不了来点夜宵。

再另一说就说回来了,店主,歌者,是夜莺妖怪,姑且是和鹏同为鸟类。

而她烤的是鱼,归类为鲲,虽然不是鱼苗。

所以啊,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啊喂!

锤子。

嘛,胡乱说说而已,当个笑话就好。

“吃你的就行了吧,别盯着我看啊。”

我瞥了那地藏一眼,没好气地说。

石像要是成精应该叫石像妖怪才对吧。

说什么要救济我?呔。

那家伙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很是自满地点了一下头,喝了一口茶水:“我说了啊,你是我救助的对象。”

雾雨把脑袋凑过来,神秘兮兮地说:“易小哥她看上你了啊~她可是个家里蹲哎你知道吗?我说啊…”

“我听见了喔。”

“所以你喜欢我?”我。

“你…你可真讨厌。”

“讨厌我你倒是离我远点啊~”

“你是我救助的对象。”

鬼嘞!孤哪里需要救助?

“哈?又是这句?来点新意的?”我烦躁地挠起头。

“你倒是该有些自觉呢,修罗先生。”

我还疯魔呢我!

死字看多了想要次元斩了吧你!

“你可算了吧,妖怪。”我摆摆手,蹿到一边去了。

“修罗…”她又一次地上下打量我,“你…你要去哪里?”

我自是不理会她的,继续往远处跑。

说起来…那张符卡…绝不只是因为和芙兰玩闹了一下就灵光一闪想出来的吧?

那浮华之世的,尚且算是生还下来的修罗…用一生演绎的狂舞猎舞——

【浮生修罗舞】

怎么想都和我干系不大,我只是疯狗狂犬之类的玩意,冠一个凶兽疯魔的名号也就够了,修罗这样的文雅之词还真的不适合我。

唔…唔!

我回过神,发现蚀狼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手上,而我恰正用它架住了矢田寺的脖子。

该死,身体又开始忤逆了吗?

然而刀刃是没有再动弹的,倒不如说是…我无意之中做了自己想做但是被自己克制住的事情:这身躯实是在尽忠在对。

“易小哥?”

我胡乱地挥了一下手,把蚀狼贴到左腰,欣赏起地藏小姐因为惊惧而冒出冷汗,并无言语,因为风压被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