侠之大者

第十七章 捕快有文化(第1/2页)

东山。

看上去怪模怪样的名字,简单来概括的话,其实就和“泰山”“嵩山”差不多,是这个世界中原相对而言比较知名的山,当然了,既然是武侠世界,那么理所当然有“东山派”。

就如同荀武穿越之前一样,这个世界同样有不少名山大川,其中自然也有一些武林大派。而像是东山这种名山附近,也会有一些城镇,从行政级别上来说,差不多相当于现如今的“区”,级别上和县差不多。

不过,虽然只是一个“县”,但毕竟是货真价实的名山,再加上有大派存在,东山在整个云州府也算得上比较重要的一个地点。

所以…

“圣武四十三年,也就是四年前。”荀武非常平静,这让几个人有些惴惴不安“这一年,发生在东山境内的杀人事件,总共一百二十三起。

其中,发生在六月份的总数为二十三起。”

荀武这话一出,整个屋子都静了下去。

不对啊?

这是在说什么啊?

不是要洗清自己的嫌疑吗?

介是个嘛?

“而在这二十三起案件中,其中,有十六场为悬案,剩下七场则已经立案了结,自然不可能是和我这件事有关的。”荀武紧跟着又说。

灵机子忍不住拽了拽自己的佛尘。

荀武再次扫了几个人一眼,看到他们还是茫然不知所措,摇了摇头。

古代社会因为没有监控,追索方面也非常困难,再加上天灾人祸都有可能导致难以维持生活,不得不铤而走险,所以一年之内一百来起杀人案,对于一个区来说,这个区的“区长”已经很厉害了。

二十三起杀人案,其中七场没有问题、准确结案,这种能力比包知府自然是不如,但也算得上是能吏了——当然了,就算一件案子也没结,其实也没关系,因为重点不是这里。

“根据记录,这十六场,有十场是江湖仇杀,换句话说——你们所说的那件【杀师夺功】的事情,理应归属于这十件案子之中,对不对?”

两个证人、一个原告彼此对视了一眼,最后那个原告硬着头皮,点了点头。

“呵呵,但不好意思。”荀武轻声一笑“这十场案子中,并没有有关师门的事件,一共三类,杀人夺镖、下毒暗害、争夺宝剑。甚至连个姓荀的都没有。

所以…几位所说的事,根本是没有发生过的。”

荀武可不会跟你说自己四年前在干什么,有没有在东山,那太低级了,也很难说得清,他只摆事实,谈数据。

包知府摸了摸胡子,心中已经有数了。

但堂下那原告,可没有直接应下,反而是涨红了脸,扯着嗓子,奋力疾呼:“胡说八道,你以为随便胡编乱造一些东西,就能堵住天下人的嘴了吗!?”

包知府皱起了眉头。

灵机子注意到了这一幕,但他也确实有些不太理解,这荀武随便胡扯一些东西,难道就是真的了吗?

可谁知,就当他这么想,并且想要开口跟进的时候,荀武的声音又悠悠然地响了起来:“列位…

这,可不是我编出来的。”

嗯?

荀武伸了伸手,示意一个捕快过来,口头吩咐了两句,转过身对众人说:“我身为云州总捕头,来到任上,自然要查看数年来云州府的卷宗、案件,寻找其中的错漏,帮助包大人开展工作。

东山作为云州最重要的名山,其发生的事情,我理应也要查看一遍,我刚刚所说的东西,全部都是有官府记录在案的事,绝无半句虚言。”

灵机子,不太信。

原告,就更不信了。

我们的这位原告,如今二十七岁,比荀武大上三岁,名字已经弃置不用,只叫自己的江湖名号“斗笠客”。

所谓的斗笠客,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名号,而是一种指代的称呼,通常来说,这种名号都是那些叛出师门,或者是做了什么违背门派规定,不准以门派之名行事,只能戴上斗笠遮住面容,但还能使用门派武功,浪迹天下的人。

而这位斗笠客,全称的话,应该是“东山长剑斗笠客”,意思就是东山派出来的用剑的斗笠客。

这位斗笠客在东山派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,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自从他被赶出门派,无依无靠之后,感受到了人间疾苦,甚至还经常受到官僚倾轧,再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“好官”“大侠”,也是这种原因,明明已经是江湖“二流高手”,理论上足够在一些小门派当长老,却成为了【五仙帮】的狗腿。

为的不是别的,仅仅只是钱。有钱,自然就过的舒服,有钱,自然也就能有底气。而五仙帮,比绝大多数帮派,都要有钱。

他可不相信,一个年纪轻轻就当上总捕头的人,会坐下来认认真真看卷宗,况且,还是一个从江湖中走出来的人——江湖中人多数都没什么文化,当然更不太喜欢读书,甚至有一大部分江湖人看到字就头疼,故此很多秘籍都是图文并茂。